辽宁鼓励民企买国企 方式不限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4-03-03访问次数:367
有数据显示,去年辽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700亿元,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达到388个,此数字位居东北三省前列。辽宁的不少高层领导已经在多次的南方考察中感受到了在国有经济处于急待重组调整中尽快扶植壮大民营经济已是势在必行。在中央实施振兴东北战略的背景下,在连日来举行的辽宁省“两会”上,发展民营经济更成为热门话题。昨天辽宁省人大会议通过的《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振兴老工业基地、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的关键。
《规划》还提出,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租赁、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产权改革,盘活国有资产,在购买国有企业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控股或不控股方式。要集中力量扶持一批民营企业产业升级,壮大规模。到2010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660户,其中,30亿元以上的达到70户,50亿元以上的10户。到2010年,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要占全省经济总量的60%以上,全省民营股份制企业达到50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