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营经济动态

吴仪要求为民企“走出去”服好务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6-05-19访问次数:228

  切实帮助解决开拓国际市场和海外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由商务部和全国工商联共同举办的全国民营企业“走出去”促进与交流会议今天在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会议,并听取了新希望集团刘永好、重庆力帆集团尹明善、浙江华立集团汪力成等5位民营企业家“走出去”的情况介绍。吴仪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好务,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开拓国际市场和海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在讲话中说,中国民营企业已开始具备“走出去”的基础、条件和实力,逐步成为我国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体之一;很多地区的新增境外投资也以民营企业为主。而且国际化正在成为许多民营企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其境外投资的盈利状况普遍较好,大项目不断增多。他认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有着浓厚的民间色彩,其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理念、行为方式较易为国际社会和海外合作方所接受,有利于在国际企业间建立平等、互利、共赢基础上的合作关系。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民营企业更有产权优势、机制优势和成本优势。

  黄孟复呼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他强调,政府对企业既要管理,更要服务。对各类企业应一视同仁,研究制定进一步推动企业“走出去”的财税、金融、外汇、保险等支持政策,减少审批程序,加快推行便利化,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对外投资主体;扩大和利用双边、多边、区域国际合作机制,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维护境外企业资产、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积极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法律、财务、咨询、知识产权和认证等服务;要切实发挥商会自律、协调及代表企业利益的作用。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会上表示,为了让民营企业更顺利地“走出去”,商务部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推动民营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逐步实行备案制,逐步放宽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的行业准入,使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继续推动与有关国家商签贸易、经济合作、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司法协助、领事保护、社会保险、检验检疫等政府双边协定,为民营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法律环境;通过双边、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维护我国“走出去”企业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服务。

  据悉,这是第一个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与全国工商联共同组织召开的全国性关于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大型业务会议。会议将于明天结束,会议期间还将举行民营企业“走出去”政策咨询会,广泛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为民营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环境。

  会议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胡德平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