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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专项资金支持民企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6-06-06访问次数:96

  今年江苏约有100多家的民营企业有机会获得政府的专项资金赞助。昨日,江苏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2006年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今年江苏将下拨1.5亿元的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去年在国内外上市的江苏民营企业,可以获得定额补助。企业申报时间截止到本月底,逾期将不予受理。

  据介绍,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类和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类等两大类项目将有机会获得政府资金赞助。其中,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类项目包括自主创新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清洁生产项目和产业集聚发展项目等四种,而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包括重点和示范服务机构项目、人才培训项目和上市推进项目等三种。记者注意到,申报指南中明确了各类项目的扶持重点,如自主创新项目的扶持重点是依托重点产业集群或中小企业相对集中、地方优势产业建立的技术服务平台;重点支持技术服务平台初创阶段的业务拓展和增强平台服务功能;专利新产品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产业化;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

  省财政厅有关人士介绍说,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补助、贴息两种扶持方式。补助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资助;贴息是根据项目自有资金或贷款的实际利息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而今年是以补助为主。像自主创新项目按项目年度费用发生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可认定的技术转让费用)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清洁生产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产业集群(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定额补助。

  此外,重点和示范服务机构项目的资助方式是对服务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原则上单个机构补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省级创业服务专项工作和活动按实际发生额给予定额补助。对于人才培训项目,原则上每个县(市、县体制区)资助不超过800人(县体制区资助人数可适当减少),省辖市不超过1400人;原则上按照县、市、省级分别不超过150元/人期、200元/人期和300元/人期的标准给予补助。中长期研修班按照每人不超过学费的50%予以补助。每个企业参加同一期培训内容并享受补助的人员不得超过2名。

  据了解,2005年度江苏共下拨了1.3亿元的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近100家民营企业受益,平均一家企业就可以获得二三十万的补助。江苏省中小企业局负责人表示,尽管这个数字不算多,但在特殊时期也是企业的“救命稻草”。今年,江苏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提高到1.5亿元,受益的民营企业将更多,但平均每家企业获得补助的绝对数有可能降低,这也是扩大企业受益面的必然结果。所有申报项目中,上年度未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的企业将达到70%以上,同一项目也不可以同时在省经贸委其他资金中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