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民营经济将持续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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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6日电(记者齐中熙 刘晓莉)“十一五”时期,中国民营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将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占国民经济比重进一步提高,私营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比例可能达到70%。
这是记者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主编的2006民营经济蓝皮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05-2006)》中获悉的。
“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增长率将继续明显高于全国平均速度。”该书编辑、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研究室主任陈永杰说。
数据显示,中国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明显提高。到“十五”末期的2005年,中国内资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约为50%,外商和港澳台经济比重约为15%,两者相加约占国民经济中的65%。
据陈永杰介绍,在企业数量和经济总量增加的同时,民营企业的规模将继续明显扩大,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将形成。
2005年2月,国务院制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36条的重要政策措施,强调要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完善社会服务。
根据《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05-2006)》的数字,“十五”期间,中国民营经济投资大幅增长。内资民营投资总量由2000年的13807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53193亿元,5年增长了2.9倍,平均每年增长29%以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非公经济投资已占全社会投资比重50%。在40个工业部门中,非公经济在27个部门中的比例已经超过50%。
在就业方面,民营经济已成为解决就业的主渠道。“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在二、三产业的就业人数从2.79亿人增长到3.49亿人,净增7000万人;城镇民营经济的就业人数由1.5亿人增长到2.07亿人,净增5700万人,而国有单位则减少了1500万人。
此外,民营工业高速增长。规模以上内资民营工业企业从2000年的80951家,增加到2005年的181727家,5年增长了1.24倍;民营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从2000年的5527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1385亿元,5年增长2.87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