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营经济动态

温州再为民企松绑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7-03-12访问次数:81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张延龙王亮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全国政协工商联界别讨论会上表示,力争年底前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经济36条”)的12个配套文件,“非公36条”37份配套文件年底出齐。

  马凯讲话的第二天,温州市政府公布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除国家明确限制的投资行业和领域外,都要按照与国资和外资同等的条件和政策对国内非公有资本开放,并放宽股权比例的限制。

  “温州的特点是政府穷、民间富,因此政府在城市的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应充分运用和发挥民间资本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温州建设。采取非禁则入,鼓励参与,投资优惠,回报合理的原则,政府应做到政策明确,措施有力,服务到位,”一位温州市政府官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根据《意见》,该市将进一步放宽非公有资本的准入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一切行业和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业领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

  同时,温州市还将采取措施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创新;鼓励非公有资本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农业水利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非公企业将与国资、外资企业一样,享受市场准入平等、政策待遇平等。另外,温州市政府还要求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水平。

  根据央行温州支行的研究报告,温州的民间资本规模超过3000亿。在经过原始积累后,赚得“第一桶金”的温州民营企业在几年前曾出现大规模资本外流现象,转战全国各地“炒房”、“炒煤”、试水金融业、水电等公用事业,一些大的民营企业也将总部迁到上海、北京等地。该官员表示,“温州将继续鼓励民企发展,实现民间资本的‘第三次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