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回报社会的“光彩事业”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7-03-23访问次数:185
光彩事业是我国民营企业家响应《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所发起并实施的一项以开发式扶贫的社会事业。光彩事业以广大非公有经济人士和民营企业家为参与主体,包括港澳台侨工商界人士,它以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互惠互利,义利兼顾为原则,将西部大开发作为重点,面向“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以项目投资为中心,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发展贸易,并通过包括捐赠在内的多种方式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进步。
截至2006年6月30日,共有19982位民营企业家及港、澳、台、侨工商界人士,到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兴办光彩事业项目15429个,安排就业479.81万人,帮助、带动769.81万人实现了脱贫,并捐赠了170.15亿元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2007年光彩事业又将推出新的举措:
落实全国工商联和中国光彩会“民企系三农、共建新农村”光彩行动方案;推进中国光彩会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开展的“千乡万村光彩扶贫计划”;建立2至3个国家鼓励、贫困地区迫切需要的农民工培训基地;开展民营企业参与国土绿化、生态治理专项调研;办好“爱心2008——中国有我”大型系列公益活动;动员、组织更多的台商参与光彩事业,参与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投资考察,实施广大台商参与的百万亩荒漠草原盐碱地治理、光彩百条商业街、金夏和平大桥和建立台湾农产品销售中心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