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营经济动态

民营企业要立足做优做强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7-03-26访问次数:171

  为建立民企风险防范和危机处理机制全国工商联出台《意见》指导危机管理

  2月25日,春节假日后上班的第一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联和新疆建设兵团工商联收到了全国工商联印发的《关于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从宏观层面来看,这是全国工商联在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的第一份提示性、启发性文件,工商联把目光指向了关系民营企业尤其是一些大型民营企业健康持久发展的危机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上。

  时隔一个月,各地工商联正在积极采取传达文件、召开座谈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把《意见》内容和精神贯彻到各自所联系的会员企业,此间,记者采访到了《意见》起草负责人、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孙晓华。

  记者:全国工商联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民营企业的危机管理工作?

  孙晓华:全国工商联时刻关注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些因素,危机管理工作是在2004年下半年的时候列上了工商联的工作日程,在此期间,我们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大型民企沙龙,探讨民营企业的风险防范和危机管理问题,去年我们还针对民营企业中上市公司的风险防范和危机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座谈,此外,工商联也在考虑成立“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商会”,促进上市公司更好的发展。

  记者:那么,此时出台这样一个《意见》的原因、背景是什么,能否介绍一下《意见》制定的过程?

  孙晓华:目前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大型民企频频出现危机,引起了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上级领导对建立民企风险防范和危机处理机制作出的重要批示,去年我率领一组人到地方调研。我们在湖北、广东、浙江、辽宁等省市了解到许多民营企业防范风险和危机处理方面的情况,与100多位企业家、法律工作者进行座谈,还听取了地方工商联的一些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的思路。

  初步考虑,这项工作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由全国工商联发起倡导,同国务院有关部委协商,就民企危机处理建立一个协调机制。目前初步设想是建立一个“联席会议制度”,当民企特别是大型民企出现危机后,能够通过这个制度相互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对重大问题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另一方面,民企出现的各种危机,主体还在其自身,如果不对民企做必要的指导和引导,光靠工商联建立这样的机制来解决问题也是力不从心。去年6月份,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这对我们是一个借鉴,我们经过调研、征求意见,参照国资委的办法,制定了《关于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我们这个危机管理《意见》同国资委的《指引》不同,国资委与央企是隶属关系,所以《指引》具有强制约束力,而工商联下发的《意见》则是一份提示性和启发性文件。制定这个《意见》意义重大,但是目前还不是十分成熟,经过一段实践后会逐步进行完善。

  记者:《意见》在开篇提到“目前民营企业尤其是一些大型民营企业危机频发”,为什么近几年这个问题凸显?

  孙晓华: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民营经济不断壮大,一些民营企业扩张心切,甚至急于“走出去”,面临的风险和危机就暴露出来。二是国家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可能在过去不是问题的问题,现在也成了问题。三是人们的意识和觉悟不断提高。

  我一直倡导我们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首先要立足于“做优”,再考虑做强、做大、做久。因为企业的风险是大量的普遍的和经常存在的,所以不能一味地追求强或者大,更要考虑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加强风险防范和危机管理,把企业做优、做久。

  记者:制定这样一个《意见》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什么?

  孙晓华:谈到企业的风险和危机,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也一直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全国工商联出台的意见和想建立的危机处理机制的出发点或者定位是什么?这里首先就要明确两个概念。风险的定义是“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对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经营目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而危机是指“企业风险达到一定的程度,对企业生存产生严重威胁,并形成的不利后果”。

  前面我提到了,企业面临的风险是大量普遍和经常存在的,所以,我们认为,那些能够导致企业消亡的危机是我们最需要关注的。从这样一个概念出发,我们发现最容易使企业出现危机的两个原因是“企业家自身出问题”和“资金链断裂”。《意见》的立足点就放在这些很容易使企业命运发生逆转的危机上,提示和指导企业注重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记者:下发这个《意见》后,希望达到一个什么效果?

  孙晓华:制定这个《意见》前,在征求工商联各方面意见的时候,有人建议是不是定位在大型民企,但是我们觉得适用范围太小,其实现在这个《意见》也适用于中小企业,对所有民营企业都有借鉴意义。
  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意见》,工商联的会员企业尤其是大型民企,在危机管理工作方面有所提高,把危机预防和管理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如大中型民营企业,可以成立风险控制和危机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风险控制和危机管理。有条件的民企,最好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在作出重大经营决策时,应该听取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的意见。

  我们希望,通过工商联的指导和企业自身的努力,尽可能地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我们的大型会员企业不再爆发危机,遭受毁灭性打击。

  记者:目前致使企业出现危机的原因有哪些,您对此有什么建议?

  孙晓华:目前,导致民营企业危机频发的原因,既与外部客观环境有关,又与民营企业自身存在不足有关。民营企业应该结合导致危机发生的薄弱环节,提高自身的素质,积极适应外部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概括来说,企业应该做到以下几方面:自觉诚信守法、依法规范经营;要明晰企业产权、建立现代制度;完善决策制度、立足科学发展;关注现金流量、科学合法融资;注重产品质量、加强自主创新;关爱企业员工、建设和谐企业;关注外部变化、及时制定对策;关注舆论反映、履行社会责任。

  此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孙晓华还表示,这么多年来,工商联一直在呼吁打破垄断,使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一方面是鼓励,同时也在不断提醒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要防范风险。

  “民企进入垄断行业,在资金、技术、经验和国际竞争等方面都面临着风险,之前一定要经过充分的论证,而要想在垄断行业立足,就要在产品和管理上下工夫,时刻注意风险防范和加强危机管理工作。”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