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资期限放宽 首批浙企获准缓一缓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9-02-26访问次数:81
一家注册资本1亿元的企业,首期出资2000万元,原本应当于去年11月26日前所有资金到位的,但因为突如其来的一场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股东的资金链受到影响,一时无法按照约定出资。着急的企业负责人只好向工商部门打了申请延缓到期的报告。浙江省工商局在调查核实后,作出了同意余款在今年12月31日前到位的审批。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已有多家企业正式得到了省工商局“同意资金延期到位”的批复,成为首批“不处罚、不追缴、不吊销”政策的受益者。
在严峻的经济大环境下,浙江众多企业遭遇寒流袭击,如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去年年底,浙江省工商局出台了特殊时期的一系列特殊经济政策,其中“不处罚、不追缴、不吊销”的三不政策引起了很多企业的关注,它放宽了企业在出资期限、停业时间、年检材料等方面的要求。
据了解,2008年企业年检3月1日就要开始,国家工商总局刚下发了在企业年检中做好帮扶企业的通知。这次工商总局特别强调了对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的帮扶。“‘三不政策’是针对市场特殊情形下的一种临时扶持性措施,我们实施起来也会相当谨慎。”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参加2008年度年检的企业,因受宏观经济影响已逾期出资的,经企业提出申请,经核实和批准后可允许企业适当延长出资期限。但是对申请企业的资格,工商部门将严格审查,对有意抽逃注册资金,或是本身经营情况已有重大问题的,工商部门也将彻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