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国家教育事业,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支持浙江大学争创世界一流大学,支持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相关学科的发展。特以其向浙江大学捐赠设立的“浙江大学恒逸基金”之部分收益,用于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和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系各设立1个“浙江大学(××学科)恒逸讲座教授”岗位,以聘请相关领域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来浙江大学开展短期教学和科研工作。
“浙江大学(××学科)恒逸讲座教授”聘期1年,可续聘。年聘任津贴每人10万元人民币(含税、医疗保险和食宿交通费用)。
二、聘任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研究员)以上职称;
2、为本学科国际知名学者或国内著名学者;
3、研究领域有助于民营企业发展;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浙江大学的规章制度;
5、认真履行恒逸讲座教授的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聘任方的考核及管理。
三、任期工作要求
1、聘任期间受聘人在浙江大学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中连续不少于1个月);
2、受聘人作为主讲教师或主讲教师之一,在受聘学院开设或讲授一门课程;
3、受聘人在聘任期内完成一项对民营企业发展有价值的研究报告;
4、受聘人在聘任期内为浙江恒逸集团等民营企业讲授1~2个高水平的专题学术报告;
5、其它在聘任协议中明确的工作任务;
6、受聘人在浙江大学工作期间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及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等,须以浙江大学为署名单位并标注“浙江大学恒逸基金资助”(中文或其它文字)。
四、聘用办法
1、每年10-12月,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和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系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应聘者填写《浙江大学(××学科)恒逸讲座教授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辅助材料;
2、申请表分别经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和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系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初选名单,报学校人事处和“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委会”核准并备案;
3、分别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和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系与受聘人签订《聘任协议》(见附件)并监督执行,《聘任协议》报学校人事处和“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委会”备案;
4、聘任期间,聘用学院或系应为受聘人提供办公、实验、调研条件及工作助手等方面的支持;
5、聘任期满,受聘人向学院或系提交《履职情况总结表》(见附件),由学院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报学校人事处和“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委会”审核、备案。
五、联系方式
2011年12月15日前,应聘者把填写好的《浙江大学(××学科)恒逸讲座教授申请表》递交到相关浙大经济学院人事科或浙大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系人事科,或者把电子稿发送至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crpe@zju.edu.cn 。
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理委员秘书处地址: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外经贸楼420室,邮编:310027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