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营经济动态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综述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3-08-31访问次数:464

  当前社会各界已普遍开始重视、关心和支持民营经济,尽力改善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理论界的专家学者们献计献策,现将各种观点综述如下:

  一、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

  1.民营经济从总体上走出了原始积累阶段,经济总规模已经相当可观。截至1999年底,中国私营企业将近151万户,从业人员2020多万人,注册资本共10287亿元,创造价值7688亿元。与此同时,全国个体工商户已达3160.06万户,从业人员6240.91万人,注册资本3439.22亿元。从资本占用、从业人数和产出总量等方面来看,私营个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大体在10-20%之间,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

  2.民营经济在投资、就业、纳税、创汇以及科技开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私营个体经济投资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5―20%,包括集体经济在内的非国有经济投资份额接近1/2,私营经济在出口创汇、提供税收等方面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1999年出口创汇359亿元,个体工商业和私营企业税额700多亿元。

  3.企业平均资本规模扩大,实力增强,一批民营企业开始沿着规模经济的轨道发展。至1999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已达到了68万多元,比1990年的9.8万元增长5倍多。

  4.经过20多年的改革,投资领域、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都出现了重大变化,民营企业广泛采用以下投资方式:(1)投资于金融企业,开办或参股银行、保险公司;(2)投资于股票、证券(包括国债)等金融资产;(3)投资于产权市场,通过产权交易和企业并购,获得产业能力。

  5.到1999年底,有54%的私企是有限责任制,但其资本占了84%。有33%的企业是独资,13%是合伙制。从行业分布看最多是批发零售业,占36%。第三产业占了私企的69%,第一、二产业各占5%和26%。

  二、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一种观点认为,私营企业存在道德风险。

  1.政策性道德风险。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权钱交易。(2)逃税漏税现象的盛行。(3)生产国家政策禁止生产的产品,或从事国家禁止的生产经营。(4)对工人的过度压迫与剥削,私企中不执行劳动法的现象极为普遍。

  2.市场性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强买强卖;大打“关系营销”;通过行政隶属关系,进行不公平交易;利用虚假广告夸大自己产品的效用或功能,或是诋毁竞争对手的声誉,进行不正当竞争等等。

  3.公益性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诸如乱采滥伐,过度利用自然资源;生产大量排放废物、制造环境污染、各种质量不过关、技术指标不合格、对人民身体健康有害的产品等。

  4.自我性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1)生活腐化,挥霍浪费。(2)家族式管理,任人唯亲,盲目排外,对一般员工的猜忌心理较为普遍,深恐大权旁落。(3)管理上独断专行,缺乏科学管理思想的支持,行为有时过于偏激。(4)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短期行为盛行。(5)宗教迷信盛行。(6)政治情结较重。

  第二种观点认为,民营企业产权不清晰主要有几种表现:(1)企业资产与个人资产混在一起。(2)与主管部门关系没理清。(3)其他还有诸如民营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所形成的产权问题等。

  第三种观点认为,企业治理结构混乱,制度缺乏。(1)缺乏制度约束,形成家长的绝对权威,容易带来决策和管理的随意性。(2)企业的发展过分依赖于企业家个人。(3)控制权通常实行继承式。(4)不利于引进人才,给企业注入活力。

  第四种观点认为,大多数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都比较重视培育自己在产业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技术开发能力。但对资本市场的核心竞争力知之甚少。其表现为:(1)缺乏融资理念,融资手段有限,这种现象极大地制约了企业开发新项目的能力。(2)由于受资金困扰,企业只注重短期效应,缺乏长远的发展考虑。(3)企业扩张目标不明确,缺乏持续高效发展,因而企业普遍长不大。

  第五种观点认为,人才留不住。(1)一些早期的民营企业家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企业扩展后,认为自己文化不高但成就很大,瞧不起受教育程度高的人。这种经验主义严重影响企业家个人素质的提高,影响企业的人才聚集,也影响企业的进步。(2)企业的激励机制不完善。(3)员工,特别是年轻员工心理浮躁,缺乏团队精神,我行我素不屑于磨合和谦让。(4)企业所处的行业缺乏竞争力,企业不景气,员工看不到希望,人才流失严重。

  第六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管理工作比较薄弱。一些民营企业,靠亲缘关系维持着企业的运行,造成了家庭“大锅饭”,股东之间难以形成有效制约,缺乏合理的管理制度和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缺乏系统规则和综合协调,导致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财务混乱,技术进步迟缓,产品结构调整困难,市场营销手段低级等。其管理方式和手段难以适应市场变化,更难在市场上主动出击。虽然企业具有了“我要管理”的主观意识;但缺乏“我能管理”的知识所支撑的能力。

  第七种观点认为,企业布局不合理。大量的民营小企业重复投资建设,企业布局零乱、分散,带来了交通不便、资源消耗大、生产成本高、环境污染严重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制约了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和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削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第八种观点认为,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存在税收问题。(1)税费负担过重。(2)税务部门对私营企业的帮助少,查处严。(3)目前确有一些私营企业的纳税行为不规范。

  三、民营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

  第一种观点认为,从宏观环境看有以下制约因素:(1)旧的思想观念的制约。(2)体制制约。第一,在一段时间内,与国有经济、外资经济相比,民营经济发展所受到的行政制约和政策制约可能依然较严重,一些民营企业还可能因政策的所有制歧视而陷入经营困境。第二,审批制将为核准制所取代,但核准制与审批制似出一辙,所以,政府主管部门仍然可能在核准制下保留审批制的大部分行政权力。民营企业运作中的有关行为还将在相当程度上继续受到行政机制的制约。第三,“依权监管”的格局不会立即改变,实现“依法监管”还需付出艰苦的努力。(3)法治制约。第一,各项法律法规不协调。第二,各项法律赋予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过多。第三,执法中的行政制约。(4)产业制约。受计划经济及政策因素的制约,诸如石化、电信、汽车、航空、航运、电力、烟草、外贸、银行、证券、保险等产业部门,基本由国有经济垄断,民营企业进入这些产业部门困难重重。突破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制约,积极参与这些产业的市场竞争,对民营经济发展来说,至关重要。

  第二种观点认为,民营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以公有经济为主导的融资体制并未做好相应的准备,这种体制转变的迟滞和不配套,是造成民营经济融资难的根本原因。(1)民间资本难以进入银行体系。现阶段我国银行体系仍然为国有银行和国有控股银行所垄断,民间资本进入的壁垒极高。(2)资本市场缺乏层次。资本市场作为经营资本的专门市场,面对差别很大的企业和对风险、收益持有不同心态的众多投资者,应该具有多个层次。我国的证券交易被控制在证券交易所范围之内,其余的场外交易基本上属于非法交易,以致形成了资本市场几乎只有交易所一个层次的独有景观。(3)缺乏多种交易工具。资本市场结构存在严重的畸形,股票现货成为资本市场几乎惟一的投资工具。由于交易品种过于稀少,使得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渠道严重阻塞,同时大量需要资金的企业也无法利用资本市场以适合自己的方式筹集资金。

  第三种观点认为,金融制约。第一,民营企业获得信贷资金的制约条件依然较紧。第二,民营企业获得证券发行的制约条件依然较紧。第三,民间融资的合法性尚不明朗。长期来,中国仅准许合规融资,而是否合规既由政府部门决定又受行政机制制约,因此,民间融资屡屡被冠以“乱集资”而加以取缔甚至惩治。

  第四种观点认为,从民营经济自身来看有以下制约因素:(1)家庭经营管理模式的制约。(2)民营经济整体素质的制约。

  四、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建议一:对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当前最重要的是转变观念,消除所有制歧视,加快金融改革,调整和完善融资体系。

  1.完善间接融资体系。大力发展地方性民营中小商业银行。地方性中小银行应以民间资本构建的股份制为主,应本着“明确标准、放松管制、细化监管、鼓励竞争”的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风险管理制度、竞争规则以及监管办法,对所有出资人一律给予国民待遇,保证中小银行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公平竞争。

  2.建立多层次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资本市场体系。中小资本市场体系至少包括两个层面:二板市场和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就其分工来看,二板市场主要解决处于创业中后期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则主要为达不到进入二板市场资格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包括为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私人权益性资本。

  3.积极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和长期票据市场,丰富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

  建议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财税对策措施。

  1.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一是要正确认识建立公共财政与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二是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发展与地方财政经济增长的关系;三是正确认识支持民营经济与支持国有经济的关系。

  2.落实、调整和完善相关财税政策。一是落实对民营经济的优惠政策。二是清理和调整与党的十五大精神不符的政策规定,取消不利于民间投资的各种限制性条文。三是制定和完善鼓励、引导民营投资的政策措施,落实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给民营企业创造宽松、公平的竞争环境。

  3.转变职能、规范管理、搞好服务。一是树立管理也是服务的思想,运用财政自身优势,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二是加强财力、税收监管。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要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财务管理,并逐步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以约束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4.促进民营企业提高自身素质。一是促进民营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二是按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帮助企业加强管理,使民营企业在管理上实现质的飞跃;三是促进民营经济从劳动密集型向科技知识型转变,发挥科技对生产的推动作用;四是提高企业家素质,不仅要加强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及现代管理知识,还要在市场竞争实践中进行锤炼。

  5.支持民营经济拓宽筹融资渠道。财政要为民营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主要从政策、环境上进行支持。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利用自身信息渠道广、信息量大的优势,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有用的信息,在资金的持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牵线搭桥。在贷款融资方面实行“国民待遇”,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权利。要解决好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问题,研究制定符合民营企业的信贷担保制度,出台民营企业担保体系的政府措施。财政可从每年民营经济的新增税收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基金,和其他方面的资金一起共同组成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基金。

  建议三:民营企业融资法律制度亟待完善。

  1.完善间接融资法律制度。(1)进一步深化商业银行改革。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强对非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建立有效机制,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组建专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部门,负责信贷发放和管理。其次,加快中小非国有商业银行的组建与发展,将其服务市场定位在对非国有经济金融支持上。(2)建立以非国有经济与地方金融机构合作入股方式的合作金融机构。(3)扩大国有银行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配额,并成立专门的贷款担保机构。(4)建立非国有经济信用评审体系,规范其财务管理,与商业银行的贷款原则相衔接。

  2.健全直接融资法律制度。(1)增加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除了现金、上市流通的证券外,建立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以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投资基金市场,增大市场容量。(2)改变现在的股权结构,打破国有股与法人股不可流通的局面。(3)建立多种合法的交易组织形式,使非国有经济不限于场内集中交易的严格限制,可以在较为灵活的场外交易市场上融资。(4)设立二板市场,拓宽非国有经济的直接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