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消除体制性障碍 非公经济政策破局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5-04-18访问次数:228
当“非公36条”从制度上为非公经济大开绿灯的消息传来,均瑶集团选择了低调面对。“目前我们没有向垄断行业再次进军的计划,我们不想对此作任何评论。”均瑶集团新闻中心蒋经理称。
均瑶的低调和小心谨慎,很符合民企发展的价值观:闷声发大财,树大招风,尽可能规避风险。因为,不管从法律地位还是社会现实,民企作出这样的选择,都暗合时宜。
“非公36条”指的是《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1月12日,这个简称“非公36条”的文件,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获原则通过,2月24日新华社全文播发。
大方向
“这对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来说,是件大好事。打破垄断,是个大方向。”海通证券研究所投资咨询部研究员刘军说。
用刘军的话来注解“非公36条”,显得贴切而含义深远。这份文件的出台,花费了一年半时间,温家宝总理曾对此进行多次批示,要求“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消除体制性障碍”,使民企享受“同等待遇”,“实现公平竞争”。
据说,这份原本40条而后删改为36条的文件之所以推出,有赖于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2003年下半年完成的一份调研报告,该调研由经济学家厉以宁担纲。该报告认为,中国民营经济当前面临的已不是单纯的经济层面上的问题,需要从政治层面加以解决。
2004年2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该调查报告做了批示,指出宏观调控不是冲着民营企业来的,对待非公有制经济要遵循十六大的精神。他同时要求有关部门着手研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些重大政策性问题,最好形成指导性文件。
自此,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研究室牵头成立了促进非公经济重大政策专题研究小组,科技部、财政部等24个小组成员单位参与了文件的起草和修改。
2004年7月24日国务院的青岛会议,以及8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浙江温州召开的座谈会,均重点讨论了这个全称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性文件框架思路》的文件,涉及到非公经济的市场准入、融资渠道、企业维权和政府监管等内容。
温州座谈会后,从9月到12月,全国工商联一连召开了5次有关非公经济的研讨会,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亲自主持了其中的3次会议。2005年1月,该文件在国务院常务会议获原则通过。
“这是重大国策,绝对不是权宜之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认为。他了解“36条”从酝酿到成文的整个过程。
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公布,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张军教授认为,主要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首先,由于2003年年末经济过热,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如果去年下半年出台,等于给经济过热增加压力;其次,民企在宏观调控中客观地受到压制,有必要出台一个政策,转变一下对民企的看法,扫清思想障碍;再次,选择2月24日公布,与“两会”召开也有某种联系。
非国民待遇
不平等待遇,主要表现在民企市场准入限制多、融资渠道窄、贷款困难、企业实际税费较重等方面。甚至,很多情况下,民企远远不如外资企业,更不用说和国企站到同一起跑线上了。
据了解,福建省长泰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该县有权向外资企业进行收费的单位有12个,而有权向民营企业收费的单位有27个,且税费征收标准差别明显。为此,福建省漳州市民营经济发展课题组的《漳州市民营经济调查报告》中充分显示了这种忧虑,民营企业的税费负担比国有企业、外资企业重,使他们不能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竞争,直接影响了他们的投资收益。
其实,这一问题早已进入经济学家和官员的视野。1999年,经济学家萧灼基就提出非公经济面临七大障碍,其中就把“非公有制经济的国民待遇问题亟待落实”列在首位。
到了2005年,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副司长陈永杰把非公经济面临的困难,总结为十大问题:观念歧视仍然存在,市场准入限制多、政策不平等,融资渠道窄、贷款困难,企业实际税费较重,企业权益不时遭受侵犯,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现象较为普遍,经营者素质亟待提高,社会服务体系远未建立,政府管理体制不顺,口径不一、底数不清。
“银行总是担心贷款给私企,金融风险会增加。事实上,目前的呆坏账大都出在国企。民企是市场上成长起来的,更注重投资回报,民企有自我约束的能力。”张军说。
尽管张军教授认为民企不应该遭遇这些不公平待遇,但事实上,这种现象一度很严重。
之前,据国家发改委的调查显示,非公经济在近30个产业领域存在“限进”情况。在沿海某省,国有经济可进入80多个行业,非公经济中的外资可进入60多个行业,而民资仅可进入40多个行业。
有关数据还进一步显示,对中国中小企业的拒贷率超过56%,与此同时国内银行业的资金有超过70%贷给了国有部门。
这些障碍并没有让非公经济发展的脚步停歇,非公经济逐渐成为国家经济中的生力军。
据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组织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第6次抽样调查显示,从1993年到2003年的10年间,私营企业增长了33倍多,年均增长28.87%(截至2004年上半年,私营企业累计登记已达到334万户);注册资本由1993年底的681亿元增加到2003年底的35305亿元,增长了52倍,年均增长48.41%(截至2004年上半年,注册资本已达42146亿元);私营企业产值由1989年的422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20083亿元,增长了48倍,年均增长47.15%。
非公经济的贡献同样惊人。据全国工商联数据显示,我国99%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中很大部分是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