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PE通知

关于做好“浙商系列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5-09-26访问次数:49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挖掘浙商文化内涵,探索浙商发展规律,丰富浙商创业精神,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浙江省社科发展规划办即日起与省社科院联合就“浙商系列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浙商系列研究”是我省“文化研究工程”重大项目之一。该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为“浙江名商传记丛书”和“浙商文化研究丛书”。现公布《“浙商系列研究”参考选题》,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从历史、现实与未来相统一的高度,系统梳理浙商命运轨迹,总结浙商创业经验和规律,挖掘浙商文化内涵,丰富浙商精神,推出一批史料翔实,评价准确、在研究浙江和宣传浙江方面有较高学术水准、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浙商研究系列成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为国内外一切关心浙江发展的人们提供解读浙江灿烂文化的窗口。

  二、指南说明
  《“浙商系列研究”参考选题》由两部分构成(见附件一)。
  《“浙商文化研究丛书”参考选题》列入13个条目。其中打“※”号的为具体申报课题,要求申报者按题申报,不得随意改变题目;不打“※”的,只规定了重点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研究方向,申报者可按要求,自行设计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选题力求具有开拓性和原创性。
  《“浙江名商传记丛书”参考选题》由15个单人成册的传记条目和11个分类多人成册的传记条目构成。26个条目均为具体申报选题,申报者须根据要求,按题申报。不得改变传主(指个人成册的)和分类的类别。
  各分类传记中的传主名单是该类选题研究应包括的对象,不是具体的申报选题,不能以对其中某个或某几个传主的研究单独作为课题申报。申报多人成册传记的申报者应整合研究资源,形成以首席专家牵头的合理的研究班子。因研究史料多寡,允许申报者视具体情况,对分类传记内部的传主名单做微量增删。
  选题所列条目是研究选题,不是具体书名。丛书出版时将根据研究成果作适当调整。课题成果未通过鉴定的,不列入出版计划。

  三、申报要求
  1.“浙商系列研究”课题为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左右,从课题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研究经费为2万元。课题成果要求为20万字左右的学术著作,要求史料翔实,评述确当,文字顺畅,具有理论性和可读性。具体写作体例详见附件二。
  2.“浙商系列研究”课题申报表采用《省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表》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请人请在10月8日前将《课题申报表》(一式一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十份)(以上材料一律用A4复印),通过学院科研科上报人文社科处。
  3.为争取多方资金支持,保证研究质量,申请者已获得其他经费资助,或有同类前期研究成果的,请同时附送经费资助证明一份或前期成果复印件一份。在同等条件下,课题立项向已有前期同类研究成果的课题倾斜,向已获得部分横向经费支持的课题倾斜。

  四、评审立项   
  1.“浙商系列研究”课题的评审、立项工作,将在省“文化研究工程”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和省社科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文化研究工程”实施细则,由省社科联与省社会科学院联合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统一进行。
  2.省社联规划办与省社科院科研处联合组成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有关该项系列研究的项目申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3.课题立项后,省社科规划办向课题负责人发出立项通知。课题负责人填写的《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常规性课题申报表》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


  联系电话:87952089。
  email:jiang.f@zju.edu.cn
  联系人:蒋帆
  办公室地址:行政楼401


                         人文社科处
                         2005.9.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