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PE通知

关于申报2006年度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5-10-26访问次数:414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2006年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接受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的要求: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且能够为提供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完成规定任务所需的实验设施和工作条件、有主持承担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的方可申请接受。

  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的培养实行导师制,访问学者在导师的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协助指导研究生,参加编写教材或其他教学工作(临床类访问学者可参加部分医疗工作)。访学期限一般为一年。访学结束导师的工作量计0.3个业绩点/人、年,教育部资助的经费,计划财务部将建立访问学者经费卡,由导师保管并指导使用,专款专用。

  需要申报的教师请在人事处空表下载栏中下载(请下载DOC)有关申报表填写,各学院、各单位汇总后于11月4日前发送到师资培训中心(Email:wlf@zju.edu.cn),以便学校及时报教育部审批。

                          浙江大学师资培训中心
                            200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