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痛陈民企体制外融资 提醒非正常金融风险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5-11-10访问次数:82
称非正常金融链条出现问题将导致巨大金融风险
“民营企业在体制内得不到贷款的情况下,必然选择地下金融和非正常融资,一旦这种非正常的金融链条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将导致巨大的金融风险。”11月5日,在中华工商时报与中国企业投资协会、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共同主办,北大民营经济研究院承办的“第二届中国民营企业投资与发展论坛”上,北大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厉以宁痛陈“民企体制外融资”的严重后果,直指其带来的金融风险。
近年来,我国民营融资规模发展迅猛。今年7月举办的“2005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就透露,我国民营融资已达9500亿元。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从县以下领域退出,资金重点投向发达地区和优势行业,企业缺乏有效的信贷担保机构,而民间金融机构、地下金融没有被引导浮出水面,使得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难以畅通。
“比如农村的合作金融组织,要么制度上搞得非常的国有化,要么就不让你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曹凤岐感叹。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定点观察的数据显示,全国农户户均借款来源中,来自银行和信用社的只占26%,而来自私人的贷款则高达71%。
迟迟无法“正身名份”的体制外融资,给企业带来了巨大风险。厉以宁表示,由于国家没有正式法律确认民间融资的合法地位,很多体制外融资形式会被认为非法,以致出现了很多民营企业被叫停、民营企业家被拘留的事件,另外很多体制外融资带有互助性质,相应担保机制的缺失使得“经营风险很大”。
更要命的是,一旦金融链条中某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将关系到整个民营经济的发展,进而影响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厉以宁表示:“地下金融和非正常融资的进一步泛滥对民营经济本身和对中国金融现状都是风险增大的表现。”
为此,厉以宁开出以下药方将民间资本从体外循环转入体内循环:一是尽快建立专门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小型商业银行,吸收民间资本参股;二是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尤其注重短期债券的发行;三是重点推进和达到一定规模的高科技行业的民营企业上市,包括到海外上市;四是发展有利于民营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机构,包括企业集资联合建立商业性的担保公司、政府拨款建立非盈利性的担保公司、民间组织建立互助性的担保基金、企业集资建立行业内互助性的担保基金等等;五是引导民营资本能组成金融机构或建立投资基金,使民间资本作为资本金注入民营企业;同时,使民间原来就已存在的互助性的融资形式(如标会、同乡会、互助会等)继续存在并发挥作用。
“尽快将民间融资从体制外循环转入体制内循环,以减小金融风险的发生。”厉以宁对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