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6-07-07访问次数:38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我部制定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部。
教 育 部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