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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蓝皮书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6-11-15访问次数:89

  2006中国民营经济蓝皮书提要:
  “十五”期末民营经济占GDP比重升至65%
  “非公经济36条”诞生
  “十一五”期间民营经济可创75%GDP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六宗罪”
  “十五”期间民营企业出口强劲
  “十一五”期间有望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增长点
  全国工商联主编的2006民营经济蓝皮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第三卷(2005-2006)》日前发布。蓝皮书说,“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发生了三大历史性变化,包括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和民营经济政策和制度改革都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十五”期末民营经济占GDP比重升至65%
  截至2005年底,内资民营经济在GDP中所占比重为50%,而在2000年仅为42.8%,加上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十五”期末两者相加的比重已经占到了65%,占到了GDP的大半江山。
  内资民营投资总量5年间增长了近三成,2005年达到了52193亿元;内资民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则从2000年的41.9%提高到60%;规模以上内资民营工业5年间增长了1.24倍,2005年已达到181727家。
  “十五”期间,私营工业企业个数和全国私营企业数量也迅猛增长。私营工业企业个数5年间增长了近五成,达到了118100家;全国私营企业数量从2000年的176万户增长到430万户;全国私营企业投资者人数达到了4714万人,年均增长18.6%。
  民营经济成为企业“走出去”的主力军,2000年私营经济进出口总额占全国进出口比例仅为0.8%,2005年这一比例则提高到11.7%,进出口总额已达1662.1亿美元。
  民营经济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从税收总量看,目前民营经济税收比重已经超过国有经济。在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70%-80%,甚至更高,成为地方的主体财源。2000年以来,私营企业税收增长率5年来一直保持在40%以上。2005年私营企业税收和个体税收总额分别占全国税收总额的8.8%和4.5%。
  不止对经济发展贡献巨大,蓝皮书指出民营经济还是劳动就业的主要渠道,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据了解,“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在二、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已经从2000年的77.5%增加到2005年的84.1%,民营经济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从2000年的65%左右增加到2005年的75%以上。
  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得到根本性提高
  蓝皮书指出,“十五”期间民营企业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进入重化工业和基础产业。私营企业在钢铁、化工、煤炭、电力、房地产等领域的投资、资产和收入规模均不断提高;同时质量意识日益提高,品牌意识不断增强;此外,民营企业还是中国技术创新的重要来源。据统计,自改革开放以来,大约70%的技术创新来自中小企业,约65%的国内发明专利来自中小企业,80%以上的新产品由中小企业开发。
  民营企业资本规模明显扩大,产权结构日益多元化。“十五”期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户均注册资金规模均扩大了近1倍;私营企业产权结构从以个人、家族企业为主,向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发展。据统计,2005年以个人为控制人的私营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345家、在香港有119家、在美国有66家、在新加坡有50家。
  此外,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私营企业主2000年为38.4%,2004年则达到了51.8%。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走向和谐,同时在依法纳税、提供就业、保护环境、资助教育、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及西部大开发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非公经济36条”诞生
  蓝皮书指出,随着包括“非公经济36条”的一系列推动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陆续出台,中国推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也基本建立。
  中共十五大之后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的方针,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并明确要求“要正确处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明确宣告“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999年和2004年的两次宪法修正案,以国家最高法律的形式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社会制度中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作用:“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与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的这些重要法律规定,为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从根本上扫除了制度障碍。
  特别是2005年2月,国务院制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明确提出了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7个方面36条的重要政策措施。随着“非公经济36条”的颁布,几十个部门、31个省市区纷纷着手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意见。
  全书编委之一、全国工商联政策研究室主任陈永杰介绍,和前两年的民营经济蓝皮书相比,今年的蓝皮书更具权威性,“我们邀请了统计局、商务部、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撰写专题报告。”此外,今年蓝皮书采用了大量的可靠数据,并首次对2004年经济普查数据中的私营经济情况进行分析。
  “十一五”期间民营经济可创75%GDP
  2006民营经济蓝皮书对民营经济“十一五”期间的经济形势表示乐观,并提出具体六项建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蓝皮书预测,民营经济占全国GDP的比重将由目前的65%上升至75%;私营企业数量将占全国企业总数的70%以上;民营企业规模将明显扩大,中国将有规模民企进入世界500强。
  根据蓝皮书,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将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GDP比重将达3/4,而个体私营经济增长率占GDP的比重将达到55%-60%。
  未来五年民营企业的规模将继续明显扩大,将有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全国大型工业企业,进入最大1000家工业企业,进入全国500家企业,甚至有几家民营企业将进入世界500强;私营企业平均注册资金规模可能增长50%以上,户均资金规模可达250万元左右;规模私营企业的户均资产和销售收入规模以30%左右的速度增长。
  对此,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辜胜阻分析说,比如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这样的高新科技民营企业,将最有可能跻身于世界500强行列。
  辜胜阻表示,现在进入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都是国有企业,他们有国有资本的支撑。但是这些企业进入500强的标准是规模大、经济总量大,至于竞争力是不是最强的,并不是世界500强企业衡量的指标。像深圳华为这样自主创新的高科技企业,如果按照其现在的规模和竞争力发展下去,很有可能进入世界500强。
  此外,蓝皮书预测,“十一五”期间,私营企业继续在轻工纺织、普通机械、建筑运输、商贸服务等产业领域占主体地位,在重化工业和基础设施产业领域的份额将进一步提高,在其中的部分行业将占主体地位。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并向重化工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作更大的拓展。
  民营企业多方面将得到提高和优化
  蓝皮书称,未来五年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企业治理结构、人才结构等都将进一步提高和优化。
  在自主创新能力方面,企业技术不断升级、产品档次更加提高。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将出现,民营企业成为实现国家创新战略的重要主体。
  在企业治理结构方面,企业治理结构不断规范与完善。私营企业中的公司制企业比例和海内外上市公司中私营企业的比例进一步提高;私营企业中的家族与专家结合型管理模式进一步发展。
  在企业人才结构方面,员工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将有一大批专业人才进入民营、私营企业,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明显提高;大学、中专、技校毕业生主要流向民营企业。
  随着民营企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和生产安全卫生等条件的优化,民营企业劳动关系在主要方面将进一步协调与和谐。首先,企业的最低工资水平将较大幅度地提升,平均工资水平将与全国逐步缩小。其次,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的推进重点日益转向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保险、养老、失业和医疗的参保率将大幅度提高,总体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第三,企业的生产安全与卫生制度建设与条件保障将有进一步改善。
  此外,蓝皮书指出,民营企业将
  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更多地参与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六项建议
  6项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也在蓝皮书中提及。
  蓝皮书呼吁,首先要完善私人产权法律体系,特别指出人们盼望多年的以规范和保护私人财产权为根本内容的物权法,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出台。
  其次,改善行政执法改进司法监督,营造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采取措施尽快改变在民营、私营经济发展中同样大量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突出现象,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执法和司法行为。
  第三,完善行业准入配套政策,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和行业加快制定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配套政策;努力消除某些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垄断势力利益的影响,打破在市场准入的操作层面实际上存在的或明或暗、或直接或间接的障碍,打破实践中“名放实不放”的“玻璃门”。
  第四,改革财税金融管理制度,构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金融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步伐,建立适合和满足大、中、小型各类企业需要的信贷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特别是发展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地区性银行机构,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尽快统一各类企业主要是内外资企业的税收制度,对创业型、就业型、科技型、服务型中小企业实行税费扶持政策,规范各类行政事业收费,切实制止摊派,为民营、私营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五,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商会协会重要作用。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步伐,彻底改革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真正使其市场化、民间化和自主自立,赋予民间行业商会在市场中正常生存和发展的平等权利。
  第六,健全治理规范行为,大力提升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加强和改进对民营、私营企业的监管,积极引导企业转变增长方式、推进产品技术和制度创新、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员工技能水平培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承担更大社会责任,努力提高民营、私营企业整体素质。
  细数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六宗罪”
  2006民营经济蓝皮书指出,“十五”期末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升至65%,“十一五”预计全部民营经济占全国GDP的比重将上升至75%。然而,不能忽视的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外因素依然存在。
  蓝皮书主要指出了6方面的阻碍因素:
  首先,私人财产权保护相关立法滞后。一个突出的表现是,人们盼望多年的以规范和保护私人财产权为根本内容的物权法,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出台。
  其次,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中不公平现象仍然严重存在。一个主要表现是,同是一样的违规行为,若发生在国有和三资企业身上,可能不算问题或不算大问题,但若发生在私营企业身上,则往往被诉诸法律,导致企业倒闭破产,甚至使企业主倾家荡产。
  第三,市场准入实际管理中各种或明或暗的限制。基于某些部门传统观念转变的滞后,基于担心手中的某些行政管理权力的可能失去,更基于某些利益集团或力量千方百计地要维护自己传统的和既得的利益,非公有制企业在进入许多过去较少进入或从未进入的行业或领域,遭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各种或明或暗、或直接或间接限制与阻碍。这是目前许多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的“玻璃门”现象的最主要原因。
  第四,财税、金融、土地、科技和社会等方面服务远未完善,某些方面甚至还存在歧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市场准入的逐步放开,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5年全国个体私营企业的短期贷款为2181亿元,乡镇企业短期贷款为7902亿元,两者分别只占全国金融机构短期贷款总额的2.49%和9%。相对于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相对于私营经济的投资、贷款需要而言,这个比例太小。
  第五,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严重落后。以各类行业和社会中介组织为主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这类组织高度发达,成为继企业、政府之后社会的第三极力量。但在中国,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不分,政府类行业协会管理的行政化、官僚化倾向仍然严重,民间行业商会发展受现行政策法规和行政管理的严重限制,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三大组织力量之一的市场中介组织或称非政府组织的力量较弱、作用有限、行为不规范,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规范、行业发展的有序、企业行为的自律与自卫。
  第六,民营企业在自身素质方面也存在着种种局限性。
  如在民营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中,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现象仍较为普遍。主要表现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内容不规范,履约率低;有意压低和拖欠工资比较普遍,延长工时现象经常发生;劳动安全与卫生条件普遍差,基本社会保险缺乏;少数企业还有侵犯雇员基本人权的现象。据劳动部统计,2004年全国的劳动争议案件上升了15%,其中私营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上升了43%。
  此外,从私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来看,许多方面需加规范。目前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名义上改成了有限责任公司,但内部组织结构未变,管理制度也不健全,企业投资者与管理者合一,一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盛行。全国80%以上的私营企业由业主兼任经理或总裁。在生产经营中,一些私营企业缺乏诚信、账目不实、偷漏税款、逃废债务、制假售假和搞不正当竞争,成为市场秩序混乱的一个重要根源。相当部分私营企业不了解或无视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比较普遍。大量企业环境污染重、设备技术落后、产品质量不高、卫生安全条件差、企业管理水平低。一些私营企业与部分政府官员权钱交易、相互利用、相互包庇,一些官员直接、间接入股私营企业,有的甚至参与企业经营,形成新的“政企不分”,等等。
  民营企业出口强劲有望成为对外贸易主要增长点
  2006民营经济蓝皮书表明,我国民营企业出口强劲。
  蓝皮书指出,中国民营企业的进出口潜力得到逐步释放,近年来出现了持续高速增长的态势。此外,特别是在对外投资方面,近年来民营企业表现非常活跃。
  蓝皮书同时预测,“十一五”期间,中国民营企业有望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增长点,成为提升中国产业集群在国际产业链中的主体地位,
  成为中国实施互利共赢对外开放战略、深化民间经济外交的重要力量。
  蓝皮书说,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其他类型企业。同时指出,中国民营企业的国际贸易倾向主要还是以面向国际市场的加工制造型企业出口为主,以利用和开拓外部市场为主。
  以出口为例,2005年,民营企业出口1490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47.3%,高于其他类型企业(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22.8个百分点。“十五”期间,民营企业对中国整体出口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6.5%。
  蓝皮书称,从事进出口经营的民营企业队伍迅速扩大,贸易潜力逐步释放。
  据了解,1999年以前,民营企业产品一般只能通过卖给外贸公司出口,或者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1999年国家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从事外贸经营的限制,对私营企业放开进出口经营权。根据中国加入W TO的承诺,2004年又进一步允许个人从事外贸经营。自2000年起,民营企业每年出口增长都超过47%;就从事外贸出口业务的队伍看,从事进出口经营的民营企业从2000年的6100家上升至2005年的61000家。
  此外,民营企业的外贸经营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2000年民营企业出口第一的企业,出口额为2.4亿美元;2005年,出口排名第一的华为出口额已经达到20.5亿美元,前10位的出口企业平均出口8.5亿美元,最低为5.1亿美元。
  “走出去”稳步发展
  蓝皮书指出,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行业宽、形式多、地区广。
  据了解,2005年,中国在境外建立生产加工基地的投资近30亿美元,其中一半以上是以民营企业为主力军的轻工、机械、纺织服装、建材、电子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在科技、电讯、农业开发等新兴领域,民营企业也开始积极进入。
  在投资地域分布上,中国民营企业已经在全球五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经营和投资。特别是浙江的民营企业,在东欧、中东、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积极探索,大胆开拓,建立了许多影响大、特色突出的中国商品专业市场和生产基地。
  另外,民营企业中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国战略经营开始起步。例如,联想收购IBM的个人电脑业务,向跨国公司战略迈进了一大步;华为集团海外经营业务突飞猛进,在国际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己的品牌;海尔集团在包括美国在内的多个国家投资兴建加工厂和研发中心,全球营业额实现了128亿美元,品牌价值高达700亿元。
  蓝皮书还不忘提醒民营企业国际化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例如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渠道较为单一,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的手段相对落后、一些企业缺乏长远战略眼光,短期行为比较普遍、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市场营销能力不足以及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多,进一步开拓市场的难度增大。
  对外贸易地区发展不平衡
  不过,民营企业的对外贸易规模,与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地区开放水平密切相关。蓝皮书指出,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江苏和开放型经济发达的广东、山东,是中国民营企业出口的主要地区。
  2005年,浙、苏、粤、鲁等民营企业出口为333亿、144亿、390亿和122亿美元,4省合计有989亿美元,占我国民营企业出口额的2/3,而中西部21个省(区、市)出口额仅占15.2%。
  不容忽视的是,民营企业出口大多以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特别是服装、鞋类、小家电等纺织轻工产品。在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方面,尽管份额也有所增加,比重同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的差距。
  2005年,民营企业机电产品出口496亿美元,占民营企业总出口的33.3%;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01亿美元,占6.8%,均大大低于机电产品出口占总体出口56%,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28.6%的全国平均水平。
  此外,民营企业贸易行为主要是采用一般贸易方式,与中国总体的贸易方式结构截然不同。2005年,民营企业一般贸易出口1174亿美元,占民营企业总出口的79%;加工贸易出口230亿美元,占15%。而2005年中国总体出口中,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的比重分别是41%和55%。
  民营企业对外开放潜力巨大
  对外贸易方面,2005年民营经济占GDP 50%左右,出口占总出口比重不到20%,发展潜力还非常大。蓝皮书预测,“十一五”期间,民营企业将继续保持明显快于国有和外资企业的增长趋势,进出口在全国所占的份额将持续提高,到2010年,出口占全国总体出口的比重有望上升至35%以上。
  进口方面,随着民营企业生产技术改造的加快,民营企业进口预计将出现加快增长的态势。从产品结构看,在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和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引导下,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将逐年升高,到2010年有望分别达到50%和20%。
  对外投资方面,中国的优势产业和成熟技术仍然是对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参股投资和跨国并购将逐步增多。2006年至2010年,中国对外投资累计可望达到600亿美元,其中民营企业投资将占一半以上。
  蓝皮书同时鼓励“十一五”期间民营企业与外资开展投资合作、市场合作、品牌合作和技术合作。首先,民营企业可以利用规模小、起点低、灵活性强等特点,加强与跨国公司合作,发展零部件配套产业;其次,要加快“以民引外”步伐,支持民营企业采取境外上市、转让股权、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利用外资;第三,优先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积极融入跨国公司的全球产业链体系,逐步提高民营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四是引导民营生产企业与国际大型流通企业合作,建立稳定的销售网络,并积极争取进入跨国公司的全球供应和采购体系。
  民营企业专利申请量最大
  2006中国民营经济蓝皮书对民营企业的专利和知识产权情况分别进行了专题报告。“如果没有这次调查,我也没想到私营经济在各种经济成分中,专利申请量是最大的。”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告诉记者,对于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的成就,他感到很鼓舞。
  据了解,2006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项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在企业专利申请中表现出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在所有获得调查数据的企业中,民营企业占到了一半;由民营企业提交的专利申请占到了获得调查数据的所有企业提交的专利申请的1/3多。
  蓝皮书指出,民营企业的专利保护意识正不断增强,在“十五”期间提交的专利申请达到92219件,占到中国专利制度实施以来民营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75%;同时,这一数值占到了同期全国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37%。其中中小型民营企业运用专利制度的热情最高,“十五”期间65%的平均比例高于1985年以来60%的平均比例。
  不过蓝皮书也指出了民营企业在申请专利方面的不足,比如专利申请的质量总体有待改善,发明专利申请的比例偏低。根据1985年至2005年年的统计,民营企业所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授权率只有13%。由于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其中只有发明专利的授权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因此一般认为发明专利更能反映出申请人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此外,民营企业存在实力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总体上,大型企业优于中小型和规模以下企业,高新企业优于非高新企业,东部地区企业优于中西部地区企业;民营企业的专利申请集中在通信、计算机、电子、家用电器、汽车、摩托车、化学原料及制品、医药、食品等制造业行业;企业应用专利的方式以自实施为主,专利许可和转让的比例较低申请专利的目的在于应用。
  多数民营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在知识产权状况方面,蓝皮书指出,中国多数民营企业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又以注册商标和专利为主,商业秘密次之,著作权最少。除此之外,有些企业还采取了“域名注册、中药保护品种申报、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鉴定”等其他形式保护自己的无形资产。多数企业将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作为商业秘密的主要形式给予了保护。
  蓝皮书说,多数民营企业构建了包括专利、注册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在内的、比较完整的企业知识产权权利框架,权利数量也达到一定规模。一部分企业还拥有不少驰名商标与地方著名商标;民营企业对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观意识逐年增强,比如近七成的被调查企业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近六成的被调查企业在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作合同中均约定了知识产权条款等;民营企业已能正确运用多种策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比如有近三成的被调查企业能自如运用注册防御商标、商标与企业名称(商号)一体化等策略,防御他人的抢注行为、防止商标与商号的冲突和混淆等。
  蓝皮书同时分析,阻碍企业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的主要外部因素包括“技术市场不健全”、“缺乏鼓励自主创新的社会氛围”和“产学研合作难度较大”。(14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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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解释
  蓝皮书所述民营经济包含三个层次,具体界定如下:一是广义民营经济,指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二是内资民营经济,指广义民营经济减去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集体和个体私营及其他混合经济;三是狭义民营经济,单指个体私营经济。其中蓝皮书以分析狭义民营经济即个体私营经济为主。
  民营企业500家:是指上规模民营企业中销售收入前5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