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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有没有原罪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6-12-22访问次数:102

  电影《原罪》讲述古巴一个富有的咖啡业大亨迎娶一位美国新娘,而这个新娘嫁来之前便带着原罪。中国民营企业家是否也有“原罪”?“‘随着一些知名企业家先后落马入狱,如今民营企业家群体中的很多人到了惶惶不可终日的地步!’和君创业咨询公司总裁李素在北京呼吁,‘必须要采取措施,解决民企原罪问题’。他表示,自己已经向立法机构提交了公开信。”(《中国青年报》12月19日)

  李素的意思大致是:在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中,民营企业家大多是被动的一方,权钱交易的责任主导方面,在于强势的政府,而不能一味追究弱势的民营企业家;要区分“原罪”和“犯罪”,“原罪”是一种具有历史必然性的经济违规现象;很多企业家不关心企业扩张,反而在反思自己的“安全问题”,毕竟民营经济目前创造了中国经济总量50%。

  关于民营企业家“原罪说”,似乎由来已久。网上搜索“企业家原罪”居然达到23700条。至于因为原罪这个事,向立法机构提交公开信,倒是第一次。那么是否有民营企业家原罪这回事呢?

  现在被不断提起的“原罪”无非是指民企创业当初采取的畸形甚至违法的发展手段。或者更明确地说,是指民企第一桶金中的权钱交易。这些违法是否可归结为“原罪”而不予追究?

  笔者以为,并不存在民营企业家“原罪”这回事,也就是说,没有“原罪”,只有有罪和无罪。其实国家的法律非常明确,只要没有明文规定的,都不算犯罪,哪怕有悖社会常理,最多也只是道德谴责,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法律明文规定的呢,不论他是何人何因,无论他是亿万富翁或平头百姓,在法律面前都一律平等。

  不管是创新还是突破,都要遵守既定法律的制约。法外开恩的恶果只能是,要么鼓励有选择性地任意执法,要么就是纵容一而再地违法。无论是市场还是法律,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公平。假如宽容了企业家当初的违法行为,那么是对当初守法经营者最大的不公平;假如因为他们经济地位的重要性可以忽略他们的违法行为,那么这是对普通百姓的不公平。

  民营企业家“原罪说”事实上造成的恶果是,首先对民营企业家整体形象的破坏,让人误解他们都带有“原罪”,事实上靠违法发家的只有很小一部分;其次对后面的创业者来说,他们会误以为创业之初做点违法的事都是正常的,只要日后足够强大,这些违法都可以抹煞。

  我们不该有仇富心态,但是我们必须维护法律公平性,否则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原罪式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