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营经济动态

不愿?不能?民企"接班荒" 富二代尴尬接班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7-03-21访问次数:82

  ★改革开放20多年,民间积累的大量财富以及创造财富的企业机器,正面临着代际转移,新的一波财富继承高峰期已经到来。

  ★在资本的盛宴之下,一些民营企业遭遇“接班荒”,并呈蔓延之势。其中困局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子女“志不在此”,二是子女“能力不济”

  随着那些在改革开放初期创业的第一代企业家日渐老去,新的一波财富继承高峰期已经到来。改革开放20多年,中国民间积累的大量财富以及创造财富的企业机器,也正面临着代际转移。

  除了那些顺利完成交接班的民企之外,还有许多民企正在面临着无法接班的困局。在资本的盛宴之下,一些民营企业正在遭遇“接班荒”,并呈蔓延之势。其中困局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子女“志不在此”,自身不愿意接班;二是子女“能力不济”,无法承担接班重任。

  一家水泥企业的“80后”接班人告诉身边的亲朋好友,“恢兴事业、扶植家道,并不是我的使命,我的愿望是希望开一家健身俱乐部,可是我爸爸无法理解。”麦肯锡的一项调查认为,只有不到15%的中国家族制企业在第三代之后还能生存下去。

  志不在此

  浙江杭州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具有城市综合开发二级资质,1994年便被浙江省计经委授予“浙江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最大企业”称号。如今,该公司的董事长已入中年,膝下仅有独女丹丹(化名)。

  对于继任者计划,“80后”的丹丹近日在接受采访时称,“我在北京的一所大学念完书之后,就回到了杭州,现在杭州的一家文化机构工作。虽然,我目前也在从事与地产相关的文化类工作,但我和父亲之前没有讨论过‘第二代上位’的问题。”

  “作为女孩子,拥有一份安稳的、快乐的工作,就知足了。”丹丹如是说,“况且,我希望自己能在外面的空间里有所锻炼。”

  一位丹丹的闺中好友称,“她是一位独立自主的女孩子。在公众场合,她会有分寸地与她的富爸爸保持某种距离。作为‘80后’的年轻人,有着与父辈不同的生活主张。从目前的迹象来看,她热衷于目前的工作,并乐在其中,似乎无意接手他老爸的地产事业。”

  能力不济

  在由第一代创富者向财富二代转移财富的今天,人们还关注一个问题:假如财富二代,能力不济,那该怎么办?

  第一代创富者具有超常的奋斗、尝试、学习的能力,即使在偶尔奢侈挥霍的情况下也能进行道德反省,以维护来之不易的财富。

  第二代创富与守富者,通常已经见到了财富的成型,通过观察与了解父辈的经历,仍能感受来自父辈日常教训的危机感;与此同时,他们生活在一个与创富者完全不同的生活环境与条件下,自我优越感突出,目标缺失,性格散漫。

  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杨轶清曾提出“浙商的十大悬念”,其中第一条就是“浙商第一代接力棒交给谁?”

  此前的一项调查显示:45%的人认为目前还不具备接班的各项素质,不愿意接受其父辈的事业;37%的“富二代”表示希望能自己创立一番事业。

  “我觉得我并不具备做生意的头脑,经营那样的企业,对我来说还很遥远。况且,像父亲那样经营辛苦、利润微薄的制造业,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我也根本沉不下心来。”浙江湖州一家电器企业的少东家说,他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周游全世界”。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董事长茅理翔于1999年前后把企业交给儿子打理,成功完成了接班,自己则专注于家族制企业研究。据茅理翔调查,国内民企绝大多数属于家族企业,但第一代家族企业至少有30%因无法解决接班人问题而消亡,“未来5—10年,将是家族企业新老交替的动荡期。”

  (据第一财经日报)

  记者观察

  因继承而坠落?

  以“接班人问题”尤为突出的浙江地区为例,2005年由浙江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等发起的《企业家最关心的问题》调查结果令人担忧——256名企业家中,仅37位明确希望企业由子女掌管;98人愿聘请职业经理人;另有121人“还没想好”。

  那什么才是安全的财富传递方式?

  为了避免财富延续的“生死劫难”,欧美国家的一些制度经验,值得借鉴:美国有“继承人辅导队”。据说,在美国的家族后代,一般在未继承家产前,就会被托付给一个由教师、律师、公关人员、保安组成的团队,长期服务。许多西方社会盛行的信托理财制——建立较为周密的信托理财方式,使得财富维护与扩展受制于更加职业的管理方式,而使家庭成员只成为财富收益的部分拥有者。

  而在欧洲,第一代是创始人,第二代在企业工作,但一般不直接接班,而是由一个年长的老臣短暂接力、辅佐第二代完全成长起来,再交给第二代。等到第三代、第四代,公司已经公众化,继承人也已经“由富到贵到雅”,不愿意从事企业管理,成为“食利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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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公36条”配套文件年内出齐

  在第八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回答与会专家的提问时表示,国家为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和投融资方面的公平机会,有关部门将在“非公36条”的基础上出台更多可供操作的细则,放开行业限制和壁垒。

  马凯介绍说,“非公36条”出台后,为贯彻这一政策,国家各部委计划出台37个配套文件,目前已出台25个。而今年年内将出台其余12个配套文件,进一步落实“非公36条”,并不断敦促各相关部委制定相关行业的准入细则。

  近年来,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问题一直是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于2005年颁布。但是由于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