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营经济动态

浙商“淘金”山东有新路

编辑:系统管理员时间:2009-03-17访问次数:212

 国有经济成分一枝独秀的“山东模式”和民营经济高度活跃的“浙江模式”是中国区域经济中两大典型发展模式,而两者相互“取长补短”正加速进行。昨日,由浙江投资企业商会会长章鹏飞、淄博华川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启水等20名在山东成功投资浙商组成的“回乡报告团”出现在杭州,该报告团除了向百余名浙企负责人“传授”省外投资之道外,还将力邀浙企到山东发展。

 这次活动由浙江省工商局与山东省工商局联合发起,为浙江官方肯定浙商省外投资行为的又一个实质性举动。该活动旨在鼓励浙企走进山东,顺利实现两地两种经济模式的“对接”与“提升”。

 近年来,“浙江模式”的优势渐行渐弱。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徐志祥表示,在外投资的浙商“反哺”浙江能促进浙江经济发展。“在外浙商延伸了浙江的产业链,推动浙江产业梯度转移。”他认为,浙江企业家在山东投资已吸取了当地企业发展的精髓,其成功投资经验的反馈必将促进“浙江模式”的提升。

 另一方面,山东省地方政府也在暗暗发力,试图提升“山东模式”。近些年来,山东大型国有企业出现集体“出逃”的尴尬局面,“山东模式”被指面临严峻挑战。

 在此情况下,“国企大省”向“民资大省”抛出绣球也就顺理成章。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张务锋表示,浙籍企业在山东的成功投资,不仅可以为企业自身带来良好的效益,同时也为山东省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实上,早在2003年,山东就开始“问计”浙江,在浙江举行大规模经贸考察和招商引资活动。近两年来,山东更是先后邀请浙江民企赴山东开展“沿海行”、“内陆行”等活动。本月初,山东省工商局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吸引省外企业投资兴业的意见》,目标直指浙商,提出“省外、省内企业一视同仁”、“放宽省外投资企业名称冠行政区划名的条件”等一系列优惠措施。

 据山东省工商局统计,浙商自2003年起在山东签约投资的278个合同项目开工开业率已达93%,327亿元资金到位率已达64.2%。同时,浙商在山东的投资累计已超400亿元,并成为浙江民间资本输入额最多的省份之一。

 对于如何实现两种模式的更好的对接,徐志祥提醒浙商,不要把对外发展作为简单的“克隆”,重复在浙江的发展模式。而要利用省外良好的资源环境,提升产业水平和竞争力,实现更高层次的“双赢”。据了解,在昨天“企业家回乡报告会”后,参会浙企还与山东方面进行了投资洽谈,以期有实质性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