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占恒:浙江70年发展的历史变革(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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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到2019,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只是短暂的瞬间。然而,对有幸生活在这70年的中国人来说,则是前所未有地经历了一场伟大的历史变革:经历了从贫穷落后到解决温饱到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变革,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改革开放到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变革,经历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变革,经历了从社会主义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变革。
在这70年的伟大变革中,作为历史悠久、文化昌荣、人杰地灵、富饶之地的浙江,以敢想敢干敢为人先的弄潮儿精神,抓住了历史性的机遇,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实现了历史性的变革,在建基立业起步、改革开放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生产生活生态等多个历史节点和多个领域,闯出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发展路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基础、理论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五、经济制度由没收官僚资本,改造工商业,建立国营经济,到发展社队企业、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实现由单一公有制经济到以公有经济为主导、民营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历史变革。
经济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占主要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一定社会的经济制度构成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并决定着这一社会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人们的社会意识等上层建筑。历史上任何一种经济制度的出现和发展,归根到底,都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制度随着生产力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经历了从公有制经济的建立、追求“一大二公”、到现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演进。在这一过程中,浙江从没收官僚资本,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等,建立发展国营经济,后经发展社队企业、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实现由单一公有制到以公有经济为主导、民营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历史变革。
1、没收官僚资本,改造工商业,发展国营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1949年浙江解放之初,人民政府迅速没收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银行、金库、铁路、公路、航运等官僚资本,建立起国营经济。当年全省工商业总产值中,国营经济占8.4%,公私合营经济占1.4%,私营经济占90.2%。这时,国营经济还没有力量来领导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到1953年全省工业总产值中,国营经济已占30%,合作社经济占4.1%,公私合营经济占9.2%,私营经济占56.7%。在商业方面,全省社会商品零售额中,国营经济占11.8%,合作社经济占33.3%,私营经济占54.84%。这时,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全省国民经济中仍占重要地位。
1953年10月后,省委按照中央部署开展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基本完成时,全省不同性质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在全省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从工农业总产值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公私合营,从1952年占13.1%上升到1956年的94.2%,而非公有制经济则从1952年占86.9%下降到1956年的5.8%。这样,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消灭了剥削制度,改造了私有制度,“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后来虽然逐渐认识到,公有制经济比重过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过小,不利于发挥多种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这两种所有制经济究竟以怎样的比例较为适当,一直成为浙江艰难探索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2、民营经济异军突起,“四个轮子”一起转,促进了所有制经济结构的优化。直到1978年,浙江基本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在全部增加值中(GDP)中,公有制经济占94.3%,在工业增加值中,公有制经济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63.8%;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公有制经济占94.8%,严重阻碍了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开,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非农领域,推动乡镇企业和个私经济异军突起,形成乡、村、联户、个体“四个轮子”一起转的发展格局。1980年12月11日,19岁的温州姑娘章华妹从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到了一份特殊的营业执照――工商证字第10101号,成为中国第一份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和“中国第一个工商个体户”,接着发生1982到1983年的温州“八大王”事件,随后个私经济从温州、台州到浙中、浙北发展蔓延。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一系列政策,从1993年下发《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1994年出台《关于深化乡镇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到1998年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通知》,推动了乡镇企业改制和个体私营企业的蓬勃兴起。截至2015年,在全省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115.81万家,在册的个体工商户319.3万家。在全省511.6万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占93.6%。浙江平均每13个人中就有一个“老板”,每43个人中就有一家企业,成为全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省份。据浙江省工商局2018年一季度统计:全省在册市场主体总数首次突破600万大关,在册企业数(公司制企业)首次突破200万户,每万人市场主体拥有量为1074户,位居全国榜首,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浙江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密度”之高均为全国之最。40年间,浙江省个体工商业从业者总数增加了3000倍,密度提高了2000多倍。浙江省民营经济主要指标,长期位居全国各省市前茅。
3、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新飞跃,增强民营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浙江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体制机制、产业结构、内外市场、经营规模、整体素质以及质量、品牌、诚信、人才、技术、知识产权等瓶颈制约。为推动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2004年2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会议第一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概念,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达是浙江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会议提出加快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提高民营经济的科技化、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水平,不断增强民营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保持民营经济发展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会议提出着力推进“五个转变”,实现“五个提高”的思路,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的若干意见》。2006年1月,浙江又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等作了明确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行政审批制度、商事登记制度、地方金融体制以及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方面推出了许多重大改革举措,为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在上述一系列举措引导下,浙江的所有制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2017年与1978年相比,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了69.3个百分点,其中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下降18个百分点,集体经济所占比重下降51.3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上升69.3个百分点。按现价计,1979到2017年,全省GDP的增量中75.2%来自非公有制经济增长的贡献。到2018年,民营经济创造了全省58.1%的税收、63.1%的投资、65.5%的生产总值、71.9%的研发投入(2017年)、78.0%的外贸出口、87%的就业岗位、91.2%的企业数量。境内外上市公司增至535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432家,上市公司总数居全国第2位。不仅引领了全国民营经济“五六七八九”地位的形成,即民营经济贡献了中国经济50%的税收、60%的GDP、70%的技术创新成果、80%的城镇劳动就业、90%的企业数量,而且明显好于全国的结构和水平。在2018年最新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浙江有93个企业上榜,连续20年居全国第一。
4、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共同发展,形成充分竞争、相得益彰的所有制经济发展格局。良好的结构在于多元和富有活力。浙江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发挥“鲶鱼”效应,激活和带动了国有经济的改革和发展。200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坚持“在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中搞活国有经济”的思路,坚持“宜强则强、宜留则留、宜退则退”的“三宜原则”和“坚持突出发展、坚持积极稳妥、坚持分类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规范操作”的“五个坚持”的工作要求,重组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以资产证券化为主线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等,使浙江的国有经济焕发了活力,成为全国国有经济的大省。到2017年底,浙江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44万亿元,居全国第2;净资产3.26万亿元,列全国第4;当年实现营收1.53万亿元,全国排名第5;利润总额946亿元,居全国第6。浙江国有企业虽然数量不多,经济比重不大,但主导作用十分突出。
总体上说,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70年的探索发展,浙江所有制经济结构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导、民营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这是浙江经济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特点和优势所在,也是对现行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大实践探索。
六、经济机制由稳定市场、统购统销和大一统的计划经济,到率先进行市场取向改革,促进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有机结合,实现由计划经济到市场化进程列全国第1的历史变革。
经济机制指一定社会经济机体内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其核心是计划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系和作用,存在于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全过程。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很长时期,由于历史的局限,我们曾追求政府无所不包的单一计划经济。而改革开放,正是从破除单一计划经济体制开始的。尤其是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巡谈话明确提出两个“不等于”:“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经济机制的重构。从党的十四大提出“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到党的十八大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表明我们党对政府和市场关系认识的深化。浙江在这一过程中,率先进行市场取向改革,协调用好政府与市场这“两只手”,实现由计划经济到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较好结合的历史变革。
1、稳定市场,统购统销,编制实施“五年计划”,构建大一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新中国成立以来,浙江一度走上单一计划经济的发展,这不完全是受经典作家关于公有制与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也不完全是照搬照抄前苏联的计划经济模式,而是与新生政权的建立和发展的特定历史条件密切相关。解放初期,无论是没收官僚资本、改造民族资本、建立国营经济,还是打击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的行为;无论是平价配售粮油盐等生活资料、征购和抛售重要物资,还是加强财政经济统一、推行币制统一、控制货币投放等,都需要政府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和行动,计划的、行政的甚至强制的手段,当时是不可避免的最有效的手段。
1953年到1957年制定实施的“一五计划”,是用计划经济的思想和方法对中长期发展目标进行规划的最先尝试。浙江“一五”计划纲要规定:“要积极地整顿、改造与发展地方工业,有计划地发展手工业,以增加对农业生产资料及日用品的生产。”从“一五计划”到1976―1980年的“五五计划”,浙江根据国家计划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对全省工农业生产、主要产品产量、基础设施建设、人民基本生活保障等提出具体指标并加以执行,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但因多方面原因,这些计划在执行中出现较大偏差,而计划经济思想和体制却不断强化,成为制约经济主体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和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障碍。
2、率先进行市场取向改革,激活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紧紧抓住市场经济发展的先机,以敢想敢干敢为人先的“四千精神”和“三板精神”,面向国内外大市场,灵活运用市场的供求规律、价值规律、竞争规律等形成机制,“无中生有”“莫名其妙”地发展起块状特色产业,用市场机制配置了人才、技术、资金、设备、原材料等生产要素,开拓了省内外、国内外的大市场,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市场化发展之路。(1)激活市场主体。浙江素有“义利并举、工商皆本”的重商传统,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浙江人的“市场基因”得到了充分释放,人人想创业、个个当老板,形成了一支充满活力的创业大军,创办了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造就了一大批在国内外享有盛名的企业家。(2)构建市场平台。浙江人从走街串巷到前店后厂,从马路市场到现代商城,从产品市场到要素市场,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从实体市场到网上市场,不断进行顺应市场变化的“蝶变”,既有全球最大的义乌小商品实体市场,也有全球最大的阿里巴巴网上市场,形成实体市场与网上市场共同发展、线上线下市场互相促进的局面。2018年全省各类商品市场3759个,全年交易额2.19万亿元,其中十亿级市场268个,百亿级市场39个,千亿级市场2个。同时,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成交额达到4.82万亿元,旗下天猫双11一天的交易额就达到2135亿元。(3)改善市场环境。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浙江率先探索“简政放权”,下放经济管理权限,使基层政府更好服务经济主体的活动。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于1992年、1997年和2002年三次出台政策措施,进行强县扩权改革。在2002年的扩权改革中,将313项原属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17个县(市)和萧山、余杭、鄞州3个区。2006年又赋予义乌市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而在市县一级,也开展了强镇扩权和扩权强镇的改革。这些改革举措,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可以说,浙江发展的秘诀在市场。市场是浙江经济的灵魂,市场是浙江经济的核心,市场是浙江经济的命脉。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一直在争市场、抢市场、占市场、拓市场中发展起来的。浙江改革发展史就是一部市场体制建构史,市场主体成长史,市场空间开拓史,市场活力激发史,浙江的市场化进程一直稳居全国前列。根据王小鲁、余静文《中国市场化八年进程报告》,按照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维护市场的法制环境等五方面指数评估,在全国各省市市场化程度排名中,浙江一直位居前列,其中2008年列第2位,2014年列第1位。
3、率先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来市场活力的“加法”。2016年底,省委、省政府在“四张清单一张网”为总抓手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础上,创造性高标准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而又提出“跑一次是底线,一次不用跑是常态,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政府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供给,是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之举,是牵引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也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创新。这项改革一经提出,就普遍得到企业、基层和群众的热烈欢迎,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期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极大地优化了营商环境,极大地撬动了浙江方方面面的改革。
据第三方调查评估,到2018年10月,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率、满意率分别达90.6%和96.5%。2018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调研报告》,向全国复制推广浙江经验,并把“最多跑一次”写入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成为浙江向全国提供的地方政府改革样本。
(本文系浙江大学恒逸基金2019年立项课题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