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为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支持浙江大学培养高素质、国际化的优秀专业人才。特在其向浙江大学捐赠设立的“浙江大学恒逸基金”下,设立“浙江大学恒逸学生国际交流奖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大学生开展短期出国出境学术交流活动。
一、名称
“浙江大学恒逸学生国际交流奖学金” (以下简称:“国际交流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
“国际交流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立志于服务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浙江大学在校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获奖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3、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名列专业前30%;
5、立志于服务民营企业,有赴民企实习、调研、工作的经历。
四、奖励名额与标准
每年奖励20名至30名的学生,其中60%的奖励名额在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化工系等专业中产生,40%的名额在学校其他院系的专业中产生;本科生与研究生的人数参照3:2的比例执行。获奖者每人奖励的额度视出国出境交流任务的具体情况在人民币4,000元至7,000元不等。
五、评选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大学恒逸国际交流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公开选拔,确定候选者名单,并向“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委会”通报。
3、由“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委会”根据候选者名单进一步确定最终入选者名单,并负责将每年的受奖学生简况送恒逸集团备案;
4、由“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委会”秘书处会同学校相关部门于每年暑期组织实施出国出境交流。
5、根据每年基金收益情况,可适当调整本项奖学金资助名额和金额;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经商定,适当调整本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6-12-26